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的通知

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的通知

时间:2018-05-08 13:44:37

青科大创字〔2018〕9号

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 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 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的通知》(鲁教就创中心〔2018〕7号)文件要求,山东省面向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立项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培养为重点,探索构建系统科学的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体系,深化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评价等重要环节改革,推动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深入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按照“面向全体、注重基础、理实一体、强化实践”的研究思路,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使学生掌握较为系统全面的创新创业就业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强化创新创业就业实践训练,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综合能力。

三、研究内容

对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五类课程的指导纲要开展研究,提交研究成果。指导纲要主要包括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计思路、课程内容、课程设置(必修选修、学分和年级课程设置建议)、课程实施(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和条件保障建议(附教学示例)等内容。

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五类课程包括:生涯规划类、创新思维方法类、创业基础类、就业指导类、创业哲学类。

(一)生涯规划类:为学生的人生规划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的课程。

(二)创新思维方法类:普适性的提升学生思维能力、掌握创新方法、增强创新能力的课程。

(三)创业基础类:系统传授创业基本理念、知识和能力的课程。

(四)就业指导类:指导学生就业所需要的观念、知识、方法和技能的课程。

(五)创业哲学类:揭示创业规律,锻炼创业思维,阐释创业方法论和创业价值观的课程。

四、工作安排

(一)立项申报。5月25日前,有意向的教师或研究团队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立项评审。6月30日前,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报书》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研究单位(团队)。

(三)开展研究。7-9月,组织研究单位(团队)开展为期3个月的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期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10月上旬提交研究成果。

(四)研究结果论证。10月20日前,对研究单位(团队)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论证,符合要求的予以结题。不符合要求的,根据论证意见追加 1 个月的研究时限,到期后另行组织论证。

(五)拟定初稿。11月20日前,汇总各类课程的指导纲要,拟定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类课程指导纲要初稿。

(六)征求意见。11月30日前,向部分高校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征求意见。

(七)提交成果。12月,向省教育厅提交研究的实践性成果。

(八)组织课题申报。12月,组织申报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9年度课题。

五、申报办法

请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交至所在学院(校区),各学院(校区)整理汇总后于 5月2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八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 qkdcy2016@163.com,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

六、其他事项

(一)本研究项目仅限单位或团队(不少于3人)申报。申报项目须有核心负责人1名。

(二)鼓励支持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1+1”联合申报或相互吸收研究人员共同研究。鼓励高校、教育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等社会机构合作开展研究。

(三)对立项申报经核准的研究项目,山东省教育厅给予2万元研究经费资助。

(四)对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其研究成果在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统一组织下,参加相关课题研究成果申报,按相关程序转化为政策指导意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奕辰,联系电话:88958936。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5月8日